《2017年承德公積金貸款政策,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提高》由小編整理發布,希望對您有所幫助。從4月1日起,承德市將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調整,提高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,暫停辦理部分縣區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,同時調整“二套房”貸款認定標準。
據悉,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、省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,維護正常房地產市場秩序,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,按照“分類調控,因地施策”的總體要求,承德市將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調整, 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,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建筑面積144 平方米以下普通自住住房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至30%;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至60%;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,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。同時,承德市將暫停辦理雙橋區、高新區、雙灤區、興隆縣、灤平縣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。
此次貸款政策還將調整“二套房”貸款認定標準,由“以公積金貸款認房”調整為“以貸認房”即對借款人家庭已使用個人住房貸購買過一次住房,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認定為“二套房”貸款。此外,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有尚未結清商業住房貸款記錄的,不能再申請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。
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,承德市將以“公積金業務系統顯示的受理日期”為時間截點,在4 月1日之前受理的公積金貸款業務仍按照原有政策執行。
承德市人民政府
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
各縣(自治縣)、區人民政府,
高新區管委會,市直各單位,
省屬以上駐承企事業單位,各人民團體:
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、省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
維護正常房地產市場秩序
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
按照“分類調控,因地施策”的總體要求
現就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
通知如下
一、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
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
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
購買首套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
普通自住住房的
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至30%
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
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的
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至60%
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
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予辦理
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
二、暫停辦理部分縣區住房公積金
異地貸款業務
暫停辦理
雙橋區、高新區、雙灤區
興隆縣、灤平縣
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
三、調整“二套房”貸款認定標準
由“以公積金貸款認房”
調整為“以貸認房”
即對借款人家庭已使用個人住房貸款
購買過一次住房
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
認定為“二套房”貸款
四、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有
尚未結清商業住房貸款記錄的
不能再申請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
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執行
承德市人民政府
2017年3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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